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机关各有关委、办、局,柳东新区、阳和工业新区管委会,各有关单位:
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新修订的《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3日
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为全面推动柳州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促进柳州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加强对全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统筹协调,经市人民政府同意,决定修订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制度。
一、主要职责
(一)在市人民政府领导下,统筹推进全市信用体系建设实施和政策制定落实,协调解决新型城镇化发展中的重大问题,提出年度重点工作安排,落实各项任务分工,确保完成各项目标任务。
(二)加强会商沟通和信息共享,协调有关部门做好信用体系建设配套政策的研究、制定和落实等工作,推进政务诚信、企业信用、个人信用、司法公信、社会组织信用等重点领域信用体系建设。
(三)加强监督检查、跟踪评估和分析总结,推动信用体系建设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重点工作进展情况。
二、成员名单
组 长:吴 炜 市委副书记、市长
副组长:柴志远 副市长
旷青春 副市长
成 员:曾 智 市政府秘书长
符 锐 市长助理
姜 琦 市政府副秘书长
刘 俊 市委组织部副部长,市委机构编制办公室主任
刘正铭 市委宣传部副部长
欧顺红 市委政法委副书记、综治办主任
贾 震 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执行局长
韦震玲 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
易运辉 市绩效办副主任
王 昕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
方 华 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覃东林 市工业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
姚尹意 市教育局局长
管伟荣 市科学技术局局长
王鸿翔 市公安局副局长
覃应霜 市监察局局长
韦 宏 市民政局局长
李 绯 市司法局局长
黄毅强 市财政局局长
龚海祥 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
周 龙 市国土资源局局长
龚继冬 市环境保护局局长
秦长春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主任
李继昭 市规划局局长
程方晓 市商务委主任
韦 宁 市交通运输局局长
覃友情 市水利局局长
温承全 市农业局局长
覃 革 市林业局局长
李丽珍 市文化新闻出版广电局局长
林 卫 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
罗品文 市审计局局长
覃立新 市工商局局长
蒋为民 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
黄崇芳 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局长
姚 良 市统计局局长
刘 莉 市旅游发展委员会主任
宋筑峰 市安监局局长
唐作斌 市城管执法局局长
李运生 市园林局局长
何贵文 市体育局局长
陈家达 市法制办主任
韦永文 市水产畜牧兽医局局长
蒋俏玲 市金融工作办公室主任
吴卫南 市国资委主任
莫仲彪 市行政审批局局长
杨志刚 市投资促进局局长
闭兆田 市物价局局长
叶春生 市国家税务局局长
周秋容 市地方税务局局长
谷壮海 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行长
谢平安 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
熊小军 柳州银监分局局长
丘俊强 柳州海关关长
梁小锋 柳州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局长
黄兆聪 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
谢其托 市交警支队支队长
何方民 市公共资源交易服务中心主任
李珂璐 市房产交易所所长
余丽琼 市不动产登记局局长
陈运强 市消防支队支队长
三、联席会议办公室和专责小组工作职责
联席会议下设办公室以及综合规划、平台建设、政务诚信建设、企业信用建设、个人信用建设、司法公信建设、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信用市场、诚信文化宣传教育等九个专责小组。
(一)联席会议办公室职责。
联席会议办公室同时设在市发改委与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办公室主任由市发改委副主任方华和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副行长谢平安兼任,办公室职责明确如下:
1. 市发改委
(1)负责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系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负责联席会议的组织、联络和协调工作,汇总并通报成员单位有关工作情况,落实联席会议决定的事项等。
(2)负责制定社会信用体系年度工作计划,每年专题向市政府报告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年度工作情况。
(3)牵头落实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牵头部署的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4)落实《柳州市加快推进“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由市发改委负责牵头的各项工作。
(5)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2. 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1)配合市发改委开展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联席会议办公室日常工作。
(2)牵头落实人民银行总行、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牵头部署的地方信用体系建设工作。
(3)推进《柳州市加快推进“十三五”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方案》中明确由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负责牵头的各项工作。
(4)承办联席会议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综合规划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组织编制柳州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规划,明确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指导思想、总体目标、基本原则、主要任务和保障措施等。(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牵头)
2.组织起草和论证将我市纳入国家社会信用体系建设试点方案,争取国家支持,在推进地方公共联合征信系统与人行信贷征信系统实现信用信息交换和共享、信用服务机构培育、信用信息应用、小微企业信用体系建设、农村信用体系建设等方面先行先试,积极探索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有效路径。(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牵头)
3.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组织修订和起草相关重点行业和领域的政府规范性文件,规范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的记录、整合、公开和应用等行为,强调信用信息主体的权益保护,明确信用信息的异议处理、投诉办理和侵权责任追究等内容。(市发改委牵头,各相关部门)
(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起草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方案,明确系统的整体框架、建设内容、建设步骤以及信用信息的整合方式等。(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委牵头)
2. 根据系统建设方案,运用现代信息技术,在现有电子政务网上搭建政府内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相关资源,建设“信用柳州”网,打造公共信用信息统一对外发布查询平台。(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委牵头)
3. 组织开展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研究,根据自治区信用信息目录,制定柳州市信用信息目录。(市发改委牵头汇总、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审批局、市公安局、市编办、市民政局按职责分工负责)
4. 推动有关行业和部门,依托自身现有业务管理信息系统,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利用现代信息技术,建立和完善各自的信用信息系统。(市工信委牵头)
5. 按照先易后难、分步实施的原则,加快整合工商、税务、质监、人行等部门掌握的企业信用信息,公安、人社、卫计、税务等部门掌握的个人信用信息,编办、财政、税务、业务主管部门等掌握的事业单位信用信息,以及民政、业务主管部门等掌握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不断扩大信用信息采集范围,建设并不断充实完善企业、个人、事业单位和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数据库,并依法向社会公开和披露相关信用信息。(市发改委牵头,会同联席会议相关成员单位开展)
6. 负责对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公共数据库、“信用柳州”网等进行技术维护,确保系统正常运转。(市发改委、工信委牵头)
7. 指导各县区信用信息共享平台建设,鼓励加强对各部门、各单位信用信息的整合和应用,实现对失信行为的协同监管;推动信用信息共享平台的联通。(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市工信委牵头)
(四)政务诚信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推进完善行政决策机制,提高行政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水平。(市政府办牵头)
2. 推进依法行政,严格执行“行政执法公示制度”。(市法制办牵头)
3. 推进招标投标和政府采购领域的政务诚信建设。维护公平公正的招标采购市场经济秩序。(市发改委、市住建委、市财政局、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
4. 加大政府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力度,创新公开方式,扩大公开范围和内容。在保护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公开在行政管理中掌握的信用信息。加强对政务公开、信息公开和办事公开的监督检查。(市行政审批局牵头)
5.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建立健全政府性债务预警、偿债渠道、责任追究等债务监控管理机制,研究化解历史债务的政策建议,负责柳州市政府债券举借、发行、使用、管理和监督偿还等工作。(市财政局牵头)
6.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事业单位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各自的事业单位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事业单位信用档案,并及时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和更新事业单位信用信息。(市编办牵头)
7. 加强公务员队伍建设,严格公务员考核考评制度,逐步将公务员诚信状况列为干部考核、任用、评优的重要内容,打造守法守信、高效廉洁的公务员队伍。(市委组织部、市人社局牵头)
(五)企业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工商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企业的信用信息,重点加强对企业市场准入、纳税、信贷、合同履行、产品和工程质量、食品药品安全、进出口、社会保障、安全生产、知识产权保护等相关信用信息的记录,建立完善各自的企业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企业信用档案,并及时向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和更新企业信用信息。(市工商局牵头,相关行业和部门配合)
2.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根据企业信用状况,实施信用分类监管,鼓励和扶持诚实守信企业,严厉打击逃废银行债务、制假售假、偷逃骗税、商业欺诈等失信行为,建立完善企业信用公示、警示制度,深入开展“柳州市守合同重信用企业认定公示活动”,表彰诚实守信企业,依法披露失信企业“黑名单”,建立健全企业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市工商局牵头,相关行业和部门配合)
3. 加强经营者诚信示范,深入开展市场主体诚信评选活动。广泛开展“创建诚信示范市场”等诚信创建活动。(市工商局牵头)
(六)个人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发改委。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加强重点人群职业信用建设,建立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律师、会计从业人员、注册会计师、注册税务师、审计师、评估从业人员、认证和检验检测从业人员、证券期货从业人员、上市公司高管人员、保险经纪从业人员、医务人员、教师、科研人员、专利服务从业人员、项目经理、新闻媒体从业人员、导游、执业兽医、注册消防工程师等人员信用记录,推广使用职业信用报告。(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牵头,市人社局、工商局、司法局、财政局、国税局、地税局、审计局、住房城乡建设委、质监局、金融办、卫计委、教育局、科技局、文新广局、旅游发展委、消防支队按职责分别负责)
2. 组织推动农村居民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围绕金融服务、补贴补助、社会保障、治安管理等领域,依法依规对农村居民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建立完善电子信用档案,规范农村居民信用等级评定工作,建立健全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改善农村信用环境,推动解决农村居民融资难等突出问题,促进农村经济发展。(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牵头会同相关行业部门开展)
3. 组织推动流动人口信用建设工作,重点围绕居民管理、治安、社会保障、就业、房屋购买与租赁、纳税等领域,依法依规对流动人口的信用信息进行记录、整合和应用,对守信者在入户、就业培训、子女入托入学、社会保障等方面予以优惠,对失信者予以必要的限制,建立健全流动人口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强化流动人口的信用意识,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市公安局牵头,会同相关行业和部门开展)
(七)司法公信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综治委。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健全促进司法公信的制度,督促各有关部门建立司法、执法领域信用档案,及时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和更新司法信用信息。(市综治委牵头)
2. 全面推进阳光执法,依法及时公开执法办案的制度规范、程序时限等信息。进一步加强人口信息同各地区各部门信息资源的交换和共享,完善国家人口信息资源库的建设,加强公安系统信用信息系统有效整合,及时向市信用信息共享平台提供和更新信用信息。将公民交通安全违法情况纳入诚信档案,促进全社会提高交通安全意识。(市公安局牵头)
3. 推进司法行政信息公开,推进律师、公证、鉴定、基层法律服务、法律援助诚信规范执业,建立从业人员信用档案。(市司法局牵头)
(八)社会组织信用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民政局。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按照统一的信息标准和技术规范,依法依规记录和整合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基金会等社会组织的信用信息,建立完善各自的社会组织信用信息数据库,建立健全社会组织信用档案,并及时向公共联合征信系统提供和更新社会组织信用信息。(市民政局牵头,会同相关行业和部门开展)
2.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创新监督和管理方式,探索实行社会组织信用分类监管,建立完善社会组织信用公示、警示制度,建立健全社会组织守信激励和失信惩戒机制。(市民政局牵头,会同相关行业和部门具体开展)
3. 推动社会组织建立健全内部信用管理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向社会披露年度工作报告、重大活动和财务状况等重要信息;推行社会组织守信公开承诺制度,强化社会组织守信自律。(市民政局牵头)
(九)信用服务市场建设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围绕扩大信用服务市场需求,研究提出政策措施,推动政府部门在市场准入、招投标、政府采购、资格(质)审核认定、专项资金安排、保障房分配、外来务工人员积分入户等重点领域带头使用信用产品和服务;鼓励企业积极运用信用评级、信用保险、商业保理等信用服务产品扩大信用交易,鼓励和培育电子商务第三方信用评估服务业发展;鼓励个人进行信用消费。(市发改委、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牵头)
2. 培育和引进信用服务机构,有序推进信用服务产品创新,推动建立以信用征集、信用调查、信用评级、信用管理咨询等为主要业务的功能互补、种类齐全的信用服务机构体系。(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牵头)
3. 组织协调有关部门加强对信用服务业的监管,严格执行信用服务业务市场准入制度、信用服务机构登记备案制度和信用服务从业人员职业资格认证制度,依法查处提供虚假信息、侵犯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等行为,健全完善准入和退出机制。(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牵头)
4. 推动建立信用服务行业协会,制定信用服务行业准则和从业人员职业道德规范,强化信用服务行业守信自律。(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市发改委牵头)
(十)诚信文化宣传教育专责小组
牵头单位:市委宣传部。
成员单位:由牵头单位根据工作需要研究确定。
主要职责:
1. 组织有关行业和部门,广泛宣传报道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组织编写制作信用知识读本、图册、资料光盘、电视短片等,广泛普及信用文化与知识。(市委宣传部牵头)
2. 广泛开展形式多样、生动活泼的诚信宣传活动,宣传诚实守信典型,揭露作假失信行为,大力弘扬中华优秀传统诚信文化,营造守信光荣、失信可耻的良好氛围。(市委宣传部牵头)
3. 深入开展“诚信兴商宣传月”活动,推进以诚信经营为核心的企业诚信文化建设。加强经营者诚信示范,在商务领域深入开展“诚信经营”示范创建活动。(市商务委牵头)
4. 制定诚信教育的总体规划,明确阶段性要求,组织编写有机融合古今中外正反事例、与时俱进的诚信教材,推进学前、中小学、大中专教育、职业技能教育等各个环节的诚信教育,培养社会成员的诚信意识。推动大专院校开展信用研究和设立信用学科,加强信用教育、应用研究和学术交流。(市教育局牵头)
各专责小组牵头单位负责组织制定本小组工作方案和年度工作计划,做好本小组工作与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工作的衔接,细化职责任务。各专责小组成员单位要与牵头单位密切配合,形成合力,共同推进相关工作。
抄送:市委组织部、市委宣传部、市综治委,市中级人民法院、市检察院,市国税局,柳州海关、市出入境检验检疫局,人民银行柳州市中心支行、柳州银监会。
柳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6年11月24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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